12月12日收盘后,*st同洲发布了《投资者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称,公司于最近几天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该院已受理刘某梅等81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系列案件这些索赔金额合计约1040.87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日前,*st同洲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和负债,延迟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弥补销售收入三项违法事实,发现公司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基于上述事实,投资方依法对公司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季报中,*st同洲表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1.23亿股公司股份已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由于该公司未能与最大股东袁明取得联系,目前仍无法得知冻结原因
刘鹏律师提醒投资者,*st同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仍在进行中考虑到股东索赔诉讼涉及的程序较多,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