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市场主体用电成本,助力保市场主体,保民生,保就业,重庆发布《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以电网企业为代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购电,重庆市延长了原定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的优惠电价政策,即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以电网企业为代表的10千伏以下用户执行至12月31日, 2023年按照原工商目录的销售电价水平,即用户享受政策的时间延长一年 从程序上看,用户不需要申请,由电网企业直接实施这一措施惠及100多万市场主体,全年将减少用电量约3.6亿元
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企业,自今年5月1日起,重庆市优先发电等低价电源保量保价,优先满足居民,农业等后的剩余电量会通过建立完善的共享机制来减少从处理程序上看,也是由电网企业直接实施,无需用户申请这项措施惠及约7500家工商企业,将减少电费支出约5.6亿元
此外,对于未直接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临街和商业综合体内的商铺,写字楼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等,要求移交供电单位应如实分摊合理的线损,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浮动幅度同时,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移交供电主体的非法加价和乱搭乱收费行为,减轻终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该措施已于今年5月1日后实施,用户无需申请由供电主体执行并按规定公示收费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执行